- 時間:2021-12-14
- 點擊:1014
- 來源:甘肅日報
為進一步加強信用監(jiān)管,有效預防和震懾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省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12月6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專項行動,堅決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據了解,各級人社部門將對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數額較大,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符合公布標準的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將隨時公布。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自查處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管轄權限將其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做到應列盡列。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懲戒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其社會公布情況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企業(yè)和個人信息及時推送“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依法依規(guī)實施信息共享。同時,對公布的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和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提高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各地各有關部門將結合正在開展的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充分發(fā)揮聯合懲戒的聯動作用,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全面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等制度,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fā)制度。對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當事人,由相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yōu)惠、評優(yōu)評先和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guī)予以限制。